Thứ Hai, 18 tháng 2, 2013

词类 từ loại


词类 từ loạ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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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/26/2012 09:39 pm
说起词性(或叫“词类”),我们首先必须搞清楚什么是词性。问题也正是由此引起的。如果连什么是词性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,那么,还谈什么给汉语词汇定性分类呢?

汉语词性的新定义
那么,汉语究竟有没有词性呢?能仅仅根据汉语单词的形式不固定就说汉语根本就不存在“词性”这种语法概念吗?当然也不能。因为词性主要是一个语法功能的概念(虽然也包括语法形态),所以,即使形态不固定、无规律的语言,也是有词性的,那就是根据不同的语法作用来定词性。我以为,只要我们首先搞清了定义的标准,就好办了,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。
我发现,“实词”和“虚词”、“体词”和“谓词”这类概念都很好,都是纯粹的语法概念。不过这些都是较大的概念,需要细化。我们就循着这样的路线重新给词性定义一下。
能做而且主要做主语和宾语的词属于“体词”(当然也不仅限于做主语和宾语,比如还可以做主语的补语和宾语的补语)。能做谓语而且主要做谓语的词属于“谓词”。这两类词都可以归入“实词”的范畴,而介词、连词、助词等可以归入“虚词”的范畴。此外,在实词中还有两个附加词类——修饰体词的词和修饰谓词的词,就是能作定语的词和能作状语(包括前置和后置)的词。它们可以分别叫“定词”和“状词(是否仍沿用“副词”?)。“定词”除了做前置的定语外,还可以放在判断性的动词等特殊动词之后做主语的补语(比如在“这个是大的”中,“大的”就是主语补语)。
  拟音词基本上属于谓词,有时也属于体词,所以,没必要在语法上单独提出这个概念。数词和量词也都兼有体词的功能和定词的功能,有时还可以有其他功能,所以,它们是特殊的词类,可以单独讨论,不过也没必要做为单独的词性对待。代词是个非常复杂的概念,基本上属于体词,有时也可以做定词(体词的附类),有的代词也代指其他词类,比如谓词、定词和状词。例如,“怎么”就是代指状词的。可以保留这个术语,但也无必要把它作为一个语法上的词性对待。拟音词的情况也是如此,仅仅是个语义概念。
在体词中包括传统意义上的“名词”、“代词”、“数词”和“量词”等。在谓词中包括传统意义上的“动词”和“形容词”。汉语的“形容词”可以直接作谓语,这是汉语的一大特点;其他语言一般不能,往往还要加上一个动词,即只有动词才能作谓语。例如:这个很大。她很幸福。英语必须说成This is very big. She is very happy. 而不能说This very big, She very happy。所以,汉语的“形容词”有时可以算作谓词,而其他语言一般不能。
  形容词”的原初英文词是adjective,它本来是“名词的修饰词或描写词、非独立的词”的意思,因而它的基本作用是做定语,即做体词的附属成分),但有时也直接做谓语(如前例)或表语(比如处于判断动词后:这是大的),但不能做状语(前置的或后置的)(注意:按照我的语法体系,传统的“补语”是被我看作“后置状语”的)(做状语的“形容词”应该算作“副词”)。所以,在这一点上它是和“状词”(副词)有严格的区别的。从它的整个含义看,它既有“定词”的功能,又有“谓词”的功能,所以可以看作是“体词”和“谓词”两种功能兼有的词类。具体而言,可以把“形容词”分成“定语形容词”、“谓语形容词”和“补语形容词”三小类(有的词是三种功能兼有的)。但一定要把它从“状语”或“状词”中排除出去。那么,“定语形容词”和“补语形容词”(注意:我说的“补语”是指主语补语或宾语补语,不是传统的汉语语法的“补语”)可以并入“定词”之内,而“谓语形容词”可以归入“谓词”之内。(关于补语和谓语的区别,要根据前面是否有动词。例如:“这是大的”中的“大的”属于主语补语,而“这个很大”中的“大”则是谓语。)
传统的“副词”概念比较窄,而且确实是按照语法标准提出的,即做状语的词。所以,这个概念可以保留。或换一种说法,叫“状词”。在英语中,“副词”和“状语”同出一源:一个叫adverb, 一个叫adverbial。那是很科学的。所以,我仍主张把“副词”改为“状词”。
  “动词”这个概念可以保留,但是必须重新定义:它的含义不是指语义上的“行为动作”之类,而是指语法功能上的动态特点,即直接做谓语的功能。谓词,是句子的核心,是其最活跃的部分(句子的生命之体现。一般而言,一个句子可以无体词,但是不能无谓词)。“动词”基本上等于“谓词”,但又不尽然。应该说,“谓词”是一个较宽的概念,是高一级的概念,而“动词”被包含其中,是下一级的概念。如果说在其他语言(比如英语)中谓词就是动词,那么,在汉语中谓词还更宽一些,不仅包含动词。
值得注意的一点是:在汉语里,甚至“动词”和“形容词”的界限有时都不明显。例如,在“他很高兴”和“他很同意”这两个句子里,你凭什么说“高兴”就一定是形容词而“同意”就一定是动词?且不说二者在这里起的语法作用是完全一样的,而且,在语义上,“高兴”和“同意”都可以表示一种心理状态啊!如果翻译成外语,我们对这两个都可以使用动词(或形容词)形式,不一定使用形容词和动词两种词类。因此,在做谓词使用的时候,也很难区别开“动词”和“形容词”。那么,笼统地叫“谓词”还真似乎是一种更明智的选择呢!
总结起来,我的重新定义结果如下:笼统地分成“实词”和“虚词”两大范畴(根据是否直接充当句子成分)。在“实词”中包括“体词”、“谓词”、“定词”、“状词”四个小类。而在“体词”中包括“名词”、“代词”(代词也可被包括在其他大类中,因为它不光代替体词)、“数词”和“量词”(数量词也可能具有定词的功能或其他功能)等;在“谓词”中包括“动词”和“形容词”。在“定词”中包括“定语形容词”和“补语形容词”以及“名词”、“数词”、“量词”,甚至“代词”等。在“状词”中仅仅包括“副词”,或干脆就把“副词”叫“状词”。
在“虚词”中包括“介词”、“连词”和“助词”。
从最小的级别看,一共11种词性(或叫“词类”):名、代、动、形、数、量、副(状)、拟音、介、连、助。虽然在最小一级上仍然保留了原来的名称,但是那只是对原来的语义原则的产物的一种尊重,或者说一种过渡吧(原来的分析结果还可以作为参考而使用)。从原来意义的词类可以如此广泛地交叉在我的新词类里(几乎没有规律)这一事实,就可以看出以语义定词类是不够科学的。不过,以语义定词类的确很实用,很便于操作,在这方面也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实用性的成果,对此,我们还是应当参考的。也正因为这样,我才仍然保留它们的存在,让它们在一定范围内继续发挥作用(但是也得经常纠正其中的一些错误理论)。

汉语词性的特点
下面,我们再看看汉语词性的特点。
总的来说,汉语词性有两大特点:第一,基本上无固定的形态;第二,词性非常灵活多变。第一点勿庸赘言。主要看看第二点。
这花很美。这的确是美的。
你美什么啊?别美了!
我欣赏她的语言之美。她的美震撼了全世界。
这真是美餐啊!
你可以美美地睡上一觉了。
歌唱得很美。
一个“美”,在不同的场合就可以有不同的作用:在第一个例子,它是做谓语的(或狭义的“表语”)。在第二个例子中,它是动词(谓词),直接做谓语。在第三个例子里,它是体词(“名词”),做宾语或主语。在第四个例子里,它是定词(做定语,体词的修饰语)。在第五个例子里,它以重叠的方式变成了状词(“副词”),做状语。在最后的例子里,它也是状词,做后置状语(传统上所谓的“补语”)。那么,你说“美”到底是什么词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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